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官网查询
本文目录一览:
- 1、...和自然资源局的房本和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房本有什么区别...
- 2、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领导分工是怎样的?
- 3、天津市土地开发整理管理规定
- 4、天津市房管局电话
- 5、国土局咨询电话是多少啊?
- 6、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领导分工
...和自然资源局的房本和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房本有什么区别...
房本和房产证其实是没有什么区别的,房本一般是指房屋所有权证的另一种说法。它们都是个人拥有房屋的一项证明,对于房屋的各类信息都有记录,包括房屋的方位、结构、面积、地址等。
房本上的章一般是2个章,一个是房地产管理局的章,一个是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的章。似乎跟自然资源部和国土资源部的章都没有什么关系。
主要有五个不同:名称不同,内容不同,印章不同,费用不同,版本不同。下面,详细解释一下两者的区别。名字产权证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一般简称不动产产权证。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领导分工是怎样的?
1、第一步:打开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官方网站:网页链接,点击中间红框里面的“机构设置”。第二步:打开您需要查看的具体分工详细,以“土地资源管理处”为例,点击红框里面的“土地资源管理处”。
2、分管宣传部、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副局长:路红负责科技教育和外事、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和房屋安全使用工作。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承担国土资源和房屋权属管理的职责。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天津市土地开发整理管理规定
1、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2、第一条 为合理利用土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3、第六条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充工作,由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实施。开垦耕地的具体事务可以委托土地开发整理机构办理。
4、为了加强地下空间规划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本市地下空间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天津市房管局电话
1、天津市房管局电话:022-23394817。负责内容: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2、法律分析:天津房管局投诉电话号码022-23316187;022-23394817。
3、天津市房管局电话:022-23300613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天津市房管局全称为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4、天津市河西区房地产管理局 电话:(022)28377778 地址:天津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 根据市委、市政府《天津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设立天津市河西区房地产管理局。
5、天津市滨海新区办理房屋登记的电话是022-66378698,服务时间是周一至周五的9:00-17:00。即房地产产权登记,它是国家为健全法制,加强城镇房地产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产权的法定手续。
国土局咨询电话是多少啊?
国土局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36。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亦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举报时请遵守以下事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国土资源咨询举报热线:12336 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意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
土地管理局电话是12336。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意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
国土局的举报电话不是二十四小时工作的,国土局的电话是12336。工作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双休日正常休息。
群众举报时,本地用户直接拨打12336,异地用户加拨相应长途区号,接通后按自动语音提示选择进一步操作,即可向国土资源部或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国土资源违法问题。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领导分工
第一步:打开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官方网站:网页链接,点击中间红框里面的“机构设置”。第二步:打开您需要查看的具体分工详细,以“土地资源管理处”为例,点击红框里面的“土地资源管理处”。
分管宣传部、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副局长:路红负责科技教育和外事、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和房屋安全使用工作。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承担国土资源和房屋权属管理的职责。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作者:xinfeng335本文地址:http://www.86vps.cn/post/10023.html发布于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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