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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四城调整二手房转让个税
月以来,同属大湾区的广东四城对二手房个税政策进行了税率减半的调整。
二手房转让个税下调至1%!惠州等四城政策调整引关注 (记者张慧敏李未来)9月以来,惠州、中山、肇庆、珠海发布公告,将二手房转让个税税率从2%调整至1%,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二手房交易成本。有观点认为,这是楼市回温的起点。
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卖方缴纳)。个人自用转让5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居住住房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从2010年10月1日起,纳税人在一年内出售房屋并再次购买的个人所得税将不会减免。
从广东市场看,对二手房税费标准进行调整,在某种程度上支持了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至少在区域内有望得到统一。
中山房产契税最新规定
1、中山房产契税最新规定如下: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5%的税率征收契税。
2、中山市二手房交易税费: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3、契税税率的规定是3%-5%,一般取3%为了支持房地产业,政府对一般商品房减半征收契税,对商业用房,别墅房产按3%税率征收契税。
中山税务局有几个分局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为正处级单位。
根据查询中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信息得知,中山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有两家,分别是第一税务分局和第二税务分局。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派出机构共20个,均为正科级建制的税务分局。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设置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直属税务分局3个直属机构,稽查局级别为副处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直属税务分局级别为正科级;另设4个跨区稽查局,级别为正科级。
作者:xinfeng335本文地址:http://www.86vps.cn/post/11435.html发布于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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